苏州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_苏州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2024
对于苏州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问题,我有一些专业的知识和经验,并且可以为您提供相关的指导和建议。
1.新能源汽车如何抓住机遇,拓展市场?
2.为什么电动汽车大家都知道骗补贴,政府不但视而不见,还要助纣为虐?
3.比亚迪晋升第三!海格、开沃逆势翻盘 一季度新能源客车市场降53%
4.绿牌申请条件
5.什么是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介绍
6.新能源汽车补贴改为事后清算
新能源汽车如何抓住机遇,拓展市场?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改革趋势势不可挡。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和通信的技术融合加速电气化、智能化、网络化已成为汽车工业的发展趋势和趋势。那么,新能源汽车产业如何抓住机遇发展市场呢?主要有以下几点。1、推动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一是智能化。智能互联将成为新能源汽车的基本产品特征和体验特征。最本质的变化是在产品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新数据。从数据中衍生出的服务模式和生态系统将带来新的发展主题。推进新能源汽车智能化发展,必须践行新的发展理念。依托创新驱动内涵增长,大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尽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智慧从来不是无源之水,也不是无根之树。没有强大的工业基础和工业基础,智能化改造是空中楼阁。目前,新能源汽车在基础材料、基础工艺、基础零部件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突破这些薄弱环节,提高产业基础能力,是新能源汽车产业自主创新龙头企业的责任。
2、产业整合与创新。新能源汽车产业生态正逐步从零部件、汽车研发、生产和营销服务企业之间的“链条关系”演变为汽车、能源、交通、信息和通信等多个领域多主体参与的“网络生态”。新能源汽车的智能化转型离不开开放共享、协同进化的良好生态。引导跨领域合作,为未来出行搭建新能源汽车、智能能源、智能交通融合创新平台,提升新能源汽车及相关产业融合创新能力。
3、扩大内需。智能汽车不再是传统的交通工具,而是已经演变成一个服务系统和生态系统平台。智能互联网连接是为公众服务而诞生的。坚持以人为本,通过智能互联技术和服务平台提升汽车体验和价值,让高品质新能源汽车触手可及,真正实现高端产品的普及和大众产品的智能化,让普通消费者分享智能科技进步的发展成果。
4、新能源汽车迎来了电力电气化、低碳能源和系统智能化三大革命。传统汽车与互联网、人工智能的融合发展,新一代消费群体对汽车产品情感体验的新需求,以及跨境企业的出现,使汽车行业从思维观念上,核心技术商业模式和产业生态将发生重大变化。
发展新能源汽车是中国从汽车大国走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这是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新能源汽车不仅具有增量空间,而且具有提高质量的要求。可以预见,未来一段时间将是一个新能源汽车革命、可再生能源革命、人工智能革命快速推进、协调发展的时代,也是一个创造中国新能源汽车奇迹的时代。
为什么电动汽车大家都知道骗补贴,政府不但视而不见,还要助纣为虐?
1、购买30万以上的新源车给予1万元补贴
2、购买20-30万的新能源车给予6千元补贴
3、购买20万以下的新能源车给予2千元补贴
申请条件: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人员名单的个人在杭州行政区内
杭州新能源购车补贴政策:
在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人员名单的个人在杭州行政区内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将给予购车财政补贴。申请补贴的时间则为2022年7月到2023年1月。
补贴范围:购车发票金额为30万以上的新能源车,给予1万元补贴;购车发票金额为20万到30万的新能源车,给予6千元补贴;购车发票金额为20万以下的新能源车,给予2千元补贴。
1、上城区购车补贴活动
自2022年7月1起,上城区启动新一轮购车补贴活动,将追加2000个名额,活动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9月30日。此次共分两期投放2000个补贴名额,在7月1日起投放1000个名额,在8月1日起投放1090个名额,采取先到先得原则,发完即止。
参与条件:消费者需在上城区所指定的从事家用汽车销售活动的企业,购买7座以下(含7座)乘用车辆(含新能源汽车)。不限上牌地区。
补贴范围:购车金额在15万元及以上车辆,每辆补贴8000元,由政府与企业按照5:3比例承担。
而购买新能源汽车可就高选择参加杭州市新能源汽车政策(省、市、区汽车类消费补贴政策互相不叠加,已申报或已享受其它购车补贴的车辆,不再重复申报)。
2、余杭区燃油汽车购车补贴
活动时间为2022年8月1日至8月31日,面向在余杭区登记注册、纳入余杭区社零统计的汽车经销企业。在活动期间,购买全新7座以下(含7座)燃油乘用车,且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按照政府补贴与商家优惠相结合方式,其中政府补贴部分按车辆购置价格(不包括相关税费)分档发放,每辆最高可补贴1万元,具体补贴金额可到相关店面咨询。该活动仅限申领一次。
法律依据:
《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9年苏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附件:苏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除新能源公交车、燃料电池汽车外,其他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标准如下:
(1)2019 年 1 月 1 日~3 月 25 日,购置的车辆符合 2018年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指标要求并办齐相关手续的,按照附件 1对应标准的 0.8 倍补贴。
(2)2019 年 3 月 26 日~6 月 25 日,购置上牌的车辆符合2018 年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指标要求但不符合 2019 年国家技术指标要求的,按照附件 1 对应标准的 0.1 倍补贴;购置上牌的车辆符合 2019 年国家技术指标要求的按照附件 1 对应标准的 0.6倍补贴。
(3)2019 年 6 月 25 日后购置上牌的车辆,市财政不再给予补贴。
比亚迪晋升第三!海格、开沃逆势翻盘 一季度新能源客车市场降53%
最近,汽车界一不小心又给全国人民贡献了一个大新闻。
9月8日,财政部公布了《关于地方预决算公开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的通报》,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的调查清查做了初步通报,并向外公布5家一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涉嫌骗取财政补贴的企业予以公开曝光。
就在财政部这份通报公布的同时,一张更详细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核查处置结果”在新能源企业的微信群里流传开来。更多的主流企业都出现在了名单中……
财政部“名单”
单家企业骗补即达5.2亿
财政部表示,今年新能源汽车骗补调查对90家主要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涉及2013-2015年已获得和已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40.1万辆,抽查13.3万辆已销售的新能源汽车的运营状态。
财政部的《通报》中明确提及骗补的这五家企业分别是苏州吉姆西、苏州金龙、深圳五洲龙、奇瑞万达贵州客车、河南少林客车。财政部对其骗补情况和金额以及未来的惩罚都做了详细的通报。
其中,仅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一家,就在2015年提前办理了机动车行驶证,多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1921万元。
近5.2个亿!这还只是一家车企!
绿牌申请条件
第一商用车网?原创在疫情因素的影响之下,新能源客车3月乃至一季度市场销量同比下滑已是定局。
据中国客车统计信息网数据显示,3月份,我国销售6米以上新能源客车2717辆(含出口),环比2月709辆的销量大涨283.22%,同比去年同期4897辆的销量下滑44.52%。相较今年1月和2月5成以上的同比降幅,3月新能源客车市场正随着复工复产的加速推进逐步回暖。
今年1月虽因春节假期关系,工作日时间大幅减少,但当月2945辆销量并未被复产加速度的3月超越,可见虽然目前全行业加速推进复工复产,但离正常水平仍有较大距离。在经历3个月的“特殊”原因下滑之下,我国6米以上新能源客车一季度实现销售6371辆,同比累计下降52.6%。下面来看看企业销量情况和细分市场的表现吧!
比亚迪升第三!欧辉回归前十!新能源客车市场格局再变
从企业来看,今年一季度,新能源客车销量排行前十的企业依次为宇通客车、中通客车、比亚迪、南京金龙、苏州金龙、安凯客车、中车电动、贵州客车、福田欧辉和厦门金旅。与前两月相比,新能源客车市场格局再次发生变化,比亚迪升第三,欧辉回归前十,贵州客车空降第八,安凯由第七升至第六,“客串”上榜的重汽豪沃和丹东黄海退出前十。备受关注的厦门金龙和银隆新能源,则则再次缺席前十,暂时位居在十名以外。
2020年1-3月6米以上新能源客车销量排行(单位:辆)
整体市场同比大幅下滑,具体到企业,也是“哀鸿遍野”。前十企业除开空降第八的贵州客车,其它企业销量均呈下跌姿态。去年一季度,有六家企业新能源客车销量在一千辆以上,而今年一季度,仅宇通一家成功实现破千,并达到1549辆,目前份额为24.31%;并且,宇通在今年3月份也是重夺月度销量第一的位次(2月份宇通销量排名跌出了行业前三)。
中通客车在去年10月登上新能源客车销量第二名之后,一直保持实力,今年一季度仍然占据行业第二,实现销售752辆,份额为11.8%。
引人注意的是比亚迪。在今年1月和2月的“淡定”表现后,比亚迪3月一鸣惊人,销售新能源客车489辆,同比增长75.9%,夺取月榜第二,并将累计销量排名由1-2月的行业第九位升至行业第三位。
另外,苏州金龙海格和南京金龙开沃的表现也颇为引人注目。在去年年终排名榜上,二者分别以3294辆和3065辆的销量位居行业第八位和第九位,今年一季度已然攀上行业第五和第四的位置。其中,苏州金龙海格一季度新能源客车销量为529辆,同比下降14.68%,在1月和2月各拿下一个月度排行第三;南京金龙开沃一季度新能源客车销量为590辆,1月销量为70辆,2月销量为201辆,3月销量为319辆,销量逐月递增,尤其是2月和3月,在复工复产艰难的情况有如此亮眼的成绩,可以说是非常惊艳的。
目前,前十企业相邻之间的销量差距不大,如第2到第5位,企业之间最高仅隔223辆;第6到第10位,企业之间最高仅隔84辆。接下来的市场格局,仍存在比较多的悬念。
公交车占比94%?11-12米新能源客车市场缩水一半
从细分市场来看,今年一季度销售的这6371辆的新能源客车中,公交车有6004辆,占比94.24%;座位客车有363辆,占比5.7%;卧铺与其他车型仅4辆,占比0.06%。与去年同期相比,公交车销量下降了51.52%,份额增长了2.1个百分点;座位客车销量下降了65.43%,份额下降了2.11个百分点;卧铺与其他车型销量下降了2辆,份额增降不计。
2020年1-3月不同车长新能源客车销量和份额情况
从细分车长来看,今年一季度,8-9米新能源客车销量最高,为2226辆,同比下降50.47%,份额34.94%;其次是10-11米新能源客车,销量为2107辆,同比下降40.78%,份额为33.07%;第三是11-12米新能源客车,销量为908辆,同比下降77.52%,份额为14.25%;第四是6-7米新能源客车,销量为557辆,同比下降21.99%,份额为8.74%;第五是7-8米新能源客车,销量为288辆,同比增长83.44%,份额为4.52%;第六是12米以上新能源客车,销量为282辆,同比下降27.69%,份额为4.43%;第七是9-10米新能源客车,销量仅3辆,同比下降96.59%,份额为0.05%。
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一季度,11-12米新能源客车市场缩水,份额由30.05%降至14.25%;10-11米新能源客车市场空间增大,份额由26.47%扩至33.07%。另外,6-7米、7-8米、8-9米和12米以上新能源客车市场,份额也有不同幅度的提升。第一商用车网分析,这种现象的发生,主要原因是插电式混动迅速边缘化,导致11-12米新能源客车的占比不断减少。
在这样的市场变局之下,虽然8-9米、10-11米和11-12米新能源客车仍为新能源客车市场最大的三个细分市场,但份额之和由去年同期的89.96%缩窄至82.26%。
从企业来看,今年一季度,8-9米和10-11米新能源客车市场销量冠军为宇通,其销量分别为555辆和632辆;11-12米新能源客车市场销量冠军由南京金龙开沃摘取,为204辆。
结语
相比卡车市场,新能源客车乃至客车市场从疫情中恢复速度要慢很多,同比降幅也远高于卡车市场。这背后与近几年的客运市场需求萎缩有较大的关系。在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延长两年的利好、客运市场“大转小”转型机遇及客车企业奋力开拓海外市场等背景下,2020年接下来的新能源客车市场仍然看点很多,会出现月度销量同比正增长吗?值得期待。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什么是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介绍
绿牌申请条件主要有以下几条:
* 申请人具有本地户口,或者是在本地缴纳社保、医保满一年,持有有效的居住证。
* 申请人持有有效的准驾车型为C类或者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
* 申请人名下没有在本地登记的小汽车,或者名下的车已经报废,或者已经办理了车辆注销,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人是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则其居住证需要在本地公安机关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并且在最近两年内在本地累计居住九个月以上。
* 申请人名下没有有效的指标,或者不具备更新指标的申请资格。
* 申请人在最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的行为。
以上绿牌申请条件基于当前的政策和法规,但具体条件和细节可能会因地方政策或法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具体操作时还需参考当地的相关政策法规。
新能源汽车补贴改为事后清算
什么是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介绍新能源汽车介绍:分类?
纯电动汽车纯电动汽车(Blade Electric Vehicles,BEV)是一种采用单一蓄电池作为 储能动力源的汽车,它利用蓄电池作为储能 动力源,通过电池向电动机提供电能,驱动 电动机运转,从而推动汽车行驶。混合动力 汽车混合动力汽车(Hybrid Electric Vehicle,HEV)是指驱动系统由两个或多个 能同时运转的单个驱动系联合组成的车辆, 车辆的行驶功率依据实际的车辆行驶状态由 单个驱动系单独或多个驱动系共同提供。
因各个组成部件、布置方式和控制策略的不 同,混合动力汽车有多种形式。燃料电池电 动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Fuel Cell Electric Vehicle,FCEV)是利用氢气和空气中的氧在催化剂的作用下.在燃料电池中经 电化学反应产生的电能作为主要动力源驱动 的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实质上是纯电动 汽车的一种,主要区别在于动力电池的工作 原理不同。
一般来说,燃料电池是通过电化 学反应将化学能转化为电能,电化学反应所 需的还原剂一般采用氢气,氧化剂则采用氧气,因此最早开发的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多是 直接采用氢燃料,氢气的储存可采用液化 氢、压缩氢气或金属氢化物储氢等形式。氢 发动机汽车氢发动机汽车是以氢发动机为动 力源的汽车。一般发动机使用的燃料是柴油 或汽油,氢发动机使用的燃料是气体氢。
氢 发动机汽车是一种真正实现零排放的交通工 具,排放出的是纯净水,其具有无污染、零排放、储量丰富等优势。其他新能源汽车其 他新能源汽车包括使用超级电容器、飞轮等 高效储能器的汽车。目前在我国,新能源汽 车主要是指纯电动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 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常规混合动力汽车被划分为节能汽车。
新能源汽车介绍: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是摇摆不定阶段(2006以前): 这一阶段,各国对新能源汽车动力源没有决 定,重心放在了氢燃料电池,只有日本一直 投入较大(这也是目前日本新能源汽车发展 得最好的主要原因)。美国:不积极发展纯 电动,重心放在在氢燃料电池;日本:一直 在投入,以氢动力投入较多;欧盟:重心放 在在生物燃料与氢燃料电池;中国:处于摸 索、定义阶段。
第二阶段是大力扶持发展阶 段(2007-2011):各国确定新能源汽车 战略,并以锂电池为主,加大研发、基础设 施投入,给予消费补贴,具有极其重要性, 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美国购买EV可享受所 得税优惠,最高额度为7500美元,到2025 年,每个汽车制造商至少每年出售15.4%的零排放车辆。
日本购车者可享受免除多种税 负优惠,到2020年,EV将在整体乘用车的 销售比例中应占到50%。法国购买EV可以 获得最高5000欧元的补贴。德国降低EV用 车费用。英国购买EV可以获得2000-5000 英镑奖励。中国以BEV为主,购买可以最高 获得6万元的补贴。
第三阶段是继续扶持、 逐渐进入收获阶段(2012至今)。各国维 持新能源汽车战略,仍然以锂电池为主,维 持消费补贴,加大对汽车二氧化碳排放控制 力度。美国等国家规定每个汽车制造商至少 每年出售一定零排放车辆,否则要缴纳碳 税。TESLA等企业开始实现盈利。中国加大投入。全球新能源汽车将逐步进入收获期。?
从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来看,各国扶持补贴政策起到了重大作用,这与光伏行业扶持补贴 具有类似性,只是新能源汽车比光伏行业落 后一个阶段。随着第二阶段扶持补贴政策作 用的逐渐显现,以及各国的持续性投入,新 能源汽车逐渐进入收获阶段。?
新能源汽车介绍:简介?
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 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的车用燃料、采用新 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 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 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
2016年9月8日,财政部曝光了苏州吉姆西 客车制造有限公司等5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 业意图骗补国家财政补贴超10亿元,个别企业已被取消整车生产资质。
有关苏州市招商引资的所有政策
新能源汽车补贴改为事后清算继今年9月份财政部将新能源汽车部分严重“骗补”的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曝光之后,工信部昨天公布了对苏州金龙等四家涉及“有牌无车”的新能源车企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内容包括“责令停止生产销售问题车型、暂停新能源汽车推荐目录申报资质、责令进行为期6个月的整改”等。工信部此次不仅公布了针对“骗补”企业的处罚,同时还完善了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堵住了“骗补”漏洞。
长期以来,“有补贴就有骗补”似乎成为了我国财政补贴政策绕不开的怪圈。从家电下乡、节能家电到当下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中,都出现过企业骗补问题。今年2月至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开展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情况及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核查。9月初,财政部将部分严重“骗补”的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曝光。昨天,工信部门户网站发布了对苏州金龙等企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涉及“有牌无车”、“有车缺电”、“标识不符”问题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陆续下达了处理处罚文书,其中对骗补情节比较为严重的苏州吉姆西给予“取消整车生产资质”的处罚。这也是国家自实施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制度以来第一家被取消生产资质的企业,显示出国家整顿新能源汽车“骗补”问题的决心。
据了解,为使补贴更加精准,工信部等四部委提出了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方案,包括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资金由事前拨付改为事后清算;适当调整客车和专用车补贴方法,设置中央和地方补贴上限,防止出现地方配套补贴标准过高现象;适当提高推荐车型目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此外,工信部还将于近日公布修订后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从企业设计开发能力、生产制造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产品技术性能、质量保证能力等方面提高了准入门槛。有业内专家指出,曝光、处罚对新能源汽车的“骗补”可起到震慑作用,财政补贴政策的完善、企业准入门槛的提高,可以引导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也有利于提高产业集中度。
另据了解,为严防“骗补”事件再次发生,新能源汽车补贴新政将建立起补贴政策实时调整机制,增加车辆行驶里程与补贴挂钩的考核条件,根据技术进步和市场情况,提高补贴车型技术条件、适当降低补贴额度,促进推广车辆的应用。此外,还将加强车辆使用情况的考核以及监管制度,实施动力电池统一编码制度,加强对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市场抽样核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这是苏州招商引资网/sz/
关于促进我市招商引资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意见
为更加积极有效利用外资,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工业化进程,促进服务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构筑苏州更高经济发展平台,根据国家和省相继出台的有关推进新型工业化和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政策意见。
一、农、林、牧、渔业
1.动、植物优良种子、种苗的繁育、推广、营销和产业化生产
2.名优农产品的种植和养殖
3.农产品精深加工
4.现代农业设施栽培
5.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和观光农业
对新引进的符合以上要求的企业和项目,除享受开发区优惠的税收政策外,在供地上优先考虑,并在赢利后形成的地方财力部分给予一定补贴。
二、制造业
(一)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
1.软件产品开发和生产,计算机辅助设计、辅助测试、辅助制造、辅助工程系统及其他计算机应用系统制造
2.集成电路的设计、封装、测试,线宽0.35微米及以下大规模集成电路的制造
3.大中型电子计算机、便携式微型计算机、高档服务器制造,大容量光、磁盘驱动器及其部件开发与制造
4.移动通信系统手机、基站、交换设备、数字集群系统设备制造,移动通信专用芯片的产业化,手机设计和应用软件开发,卫星通信系统设备制造,卫星导航定位接收设备及关键部件制造
5.光通信连接、交换与传输设备
6.新型平板显示技术及上下游产品研发和制造,数字电视机、数字摄录机、数字放声设备制造,数字音视频编解码设备、数字广播电视演播室设备,数字有线电视系统设备,数字音频广播接收发射设备制造
7.半导体发光材料、特种光纤及光电子器件研发与制造,光纤预制棒制造和新型电子元器件的生产
(二)现代生物技术与医药制造业
1.生物技术与产品的制造
2.新型化学合成药、半合成药的制造
3.新型制剂技术和产品的制造
4.新型药用佐剂的开发和产业化
5.医用生物材料及制品生产
(三)装备制造业
1.三轴以上联动数控机床、数控系统及伺服装置制造
2.精密加工设备制造
3.数字化、智能化测量与自动控制设备制造
4.现代交通运输配套设备制造
5.现代物流装备制造
6.新型环保设备及资源综合利用装备制造
7.水生生态系统的环境保护技术、设备制造
8.数字化医用器械与制药设备制造
9.专用设备及生产加工成套设备制造
10.精密模具的开发、设计、制造
(四)新材料
1.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生产
2.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生产
3.其他非金属材料生产
4.新型复合材料生产
(五)汽车制造业
1.燃料电池、燃气和太阳能等新能源汽车研制
2.汽车发动机研制
3.汽车电子装置制造
4.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
5.汽车轻量化关键材料技术
对新引进的符合以上要求的企业和项目,除享受开发区优惠的税收政策外,在供地上优先考虑,并在赢利后形成的地方财力部分给予一定补贴。
三、服务业
(一)现代物流业
1.对新引进物流园区的重点第三方物流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
2.对物流园区内新引进的分拨、配送、采购、仓储类物流企业和大型专业运输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的多式联运企业,在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3.对物流园区内新引进的物流重点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利息在限额内给予一定补贴。
以上新引进项目必须符合我市物流规划的布局要求。
4.对从事物流技术和咨询服务、物流信息服务企业,按规定减免所得税。
5.对物流、研发、工业设计等生产服务业项目用地实行与工业项目用地同等的供地方式。
6.对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实行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免征期满后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5年。
(二)旅游业
1.对新引进的由相关职能部门认定的重点旅游项目,给予一定补贴。
2.对新引进的国际、国内知名的大型专业旅游公司,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3.对新引进的按照规划要求从事旅游资源开发和整合的企业给予一定补贴。
(三)商贸服务业
1.对新引进的符合我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要求的大型商业零售企业,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2.对新引进的符合我市商业发展规划并达到一定门店数量的商业连锁企业,给予一定补贴;对符合社区建设要求且门店达到一定数量的社区便利连锁经营企业(专营店),给予一定奖励。
3.对新办的符合我市市场建设规划要求的专业要素市场,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4.对新引进的国际知名品牌总经销(代理)商,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四)会展业
1.对新引进的大型专业会展公司、会展服务公司并从事会展服务业务的企业,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2.对连续两次以上在我市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全国影响力或地区影响力和规模的品牌展会的会展公司,给予一定补贴。
3.对在我市举办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大型会议或文化节庆活动的承办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五)文化传媒业
1.对新引进的新闻出版类企业,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2.对新引进的从事广播影视制作的企业,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3.对新引进的大型专业广告公司,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4.对新引进的原创设计工作室,对其新购买或新租赁办公用房在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5.对新引进的动漫制作公司,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6.对新引进的文化传媒类企业在引进后制作出的有影响力的相关作品给予一定奖励。
7.允许各类人才以商标、品牌、技术、科研成果、个人声誉等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出资组建文化企业。
(六)信息服务与软件业
1.对电子信息产业基地新引进的从事信息技术产业化投资的企业,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2.对新引进的从事网络运营服务、网络增值服务和软件开发服务企业,给予一定年限补贴。
3.对新引进的自主开发网络游戏软件产品的企业,给予一定年限补贴。
(七)商务服务业
1.对新引进的国际、国内知名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人才中介机构等专业服务机构,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2.对新引进的国际、国内知名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人才中介机构等专业服务机构,对其在本市范围内新购买或新租赁办公用房在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3.对新引进的大型融资租赁、经营租赁的企业,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4.对新引进的提供符合我市需求的相关专业技术培训的培训机构,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5.鼓励重点商务楼进行资源整合,一定年限内给予楼宇业主补贴,年度补贴金额不超过规定数额。
(八)金融保险业
1.对新引进的银行、保险类金融机构总部或地区总部给予一次性补贴。
2.对新引进的银行、保险类金融机构总部或地区总部对其在本市范围内自建、新购买或新租赁办公用房在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3.对新引进的国际、国内知名的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投资于服务业的风险投资公司(基金)等机构在本市范围内自建、新购买或新租赁办公用房在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九)研发机构
1.对新引进的在我市范围内设立,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形成生产能力,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的科研开发机构,除享受国家关于技术服务的政策外,另按其注册资金给予一次性补助。
2.对新引进的国内外著名研发机构在本市范围内自建、新购买或新租赁办公用房在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十)总部经济
1.对新引进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国内大企业集团总部、采购中心、营销中心在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2.对新引进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国内大企业集团总部、采购中心、营销中心在本市范围内自建、新购买或新租赁办公用房在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补贴。
(十一)人才引进
1.对服务业引进的优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对其在苏州安家落户给予费用资助。
2.对新引进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或国内大企业集团总部副总以上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对新引进的涉及现代物流、信息技术、软件开发、会展、旅游、金融、房地产、商贸等紧缺专业的高层人才分别按实际在苏工作时间一定年限内给予补贴。
3.对服务业引进的硕士以上留学回国人员,带高新技术成果项目来我市实施转化或从事高新技术研发的科研人员,给予一定创业资金资助。留学人员回国参加工作的,与出国前的工龄可不间断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留学人员回国创办外商投资生产服务业企业,实行2年内免征所得税,免征期满后再减半征收3年。
4.对现代服务业领域引进的优秀、紧缺人才,按其对地方财政所作贡献给予补贴,并可优先向国家、省推荐申报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破格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5.为以上人才提供居住、子女就学等便利条件,并安排相应的专项住房基金和专项教育基金。
6.鼓励服务业高层次人才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对服务业引进的优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再教育提供部分经费资助。
(十二)市场准入
1.各类资本均可进入国家没有特殊规定的服务业领域进行投资。
2.凡是鼓励外商资本进入的服务领域,其他类型投资者均可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各种方式进入。
3.在实施优惠政策的投资领域,其优惠政策对所有投资主体同样适用。
(十三)其他
1.开发区配套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内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享受开发区工业企业相关的税费优惠。
2.对承接国际服务业外包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实行2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免征期满后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3年。
3.对新引进并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
4.对研发、设计、创意等科技服务企业可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相应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四、附则
1.本政策的实施,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实行分级负担。
2.符合政策要求的外资内资企业和项目,均可享受本政策。
3.关于服务业用地、用水、用气、用电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参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执行(苏发〔2005〕17号)。
4.新引进的企业和项目如符合已实施的优惠政策要求的,可继续享受原优惠政策。符合市服务业引导资金等专项资金扶持对象的要求,可由市服务业引导资金等专项资金提供补贴、贴息或奖励。
5.享受本政策的企业经营期,参照执行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有关经营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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